中共广西艺术学院委员会党建工作例会制度(试行)
为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定期了解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基层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结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一、会议召开
党建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出席会议。与会人员包括:学校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根据会议实际需要,可安排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会议准备
会议由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党委办公室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三、会议形式
例会主要以工作布置和交流座谈等形式开展。
四、会议内容
1、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等。
2、听取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汇报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和掌握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方案。
3、听取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有关工作安排,统一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党建工作任务。
5、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的情况。
6、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党建工作经验;
7、开展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及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五、会议考勤
例会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考勤情况将与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挂钩。与会人员要按时参会,如遇特殊情况者,经学校党委书记批准,履行请假手续,并在党委组织部报备。
六、其他要求
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把握会议精神实质;实事求是,畅所欲言,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例会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记录、整理存档,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工作内容。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