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学习园地>政策文件>详细内容

中共广西艺术学院委员会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17:27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解决党员思想上和认识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把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三条  学校党委领导班子要结合“一岗双责”要求和分管工作,做到党委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之间必谈;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也要结合“一岗双责”要求和分管工作,做到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负责同志之间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同分管工作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到书记同支委班子成员之间必谈、支委班子成员同党员之间必谈。同时,要广泛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之间以及党支部委员与群众之间 的谈心交流活动,努力实现党员谈心谈话全覆盖。

第四条  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六必谈”,即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应时必谈、党员干部退休时必谈。

第五条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第六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员领导干部所分管的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的办法。

第七条  谈心谈话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即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进行。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结合起来安排。谈心谈话每年至少安排2次。

第八条  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九条  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一)相互平等原则。党员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进行交流。对谈心谈话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批评者。

(二)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实事求是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开展自我批评,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误解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四)党性原则。要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前,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

(五)与人为善原则。开展批评须从团结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得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六)突出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须注重实效,使谈心谈话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七)尊重信任原则。要充分尊重谈话双方的个人隐私和心理感受,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随意将对方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条  区别不同对象谈。谈心谈话对象有身份、岗位、职务、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要针对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状况的差别,选好话题,突出谈心谈话重点,改进谈心谈话方式方法。

第十一条  带着问题谈。跟谁谈、怎么谈、谈什么、解决什么问题,需谈心谈话前做好准备,做到心中有数。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说出真话、实话,提出过去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见。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千篇一律、不着边际、不解决任何问题的空谈。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约谈,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第十三条  谈心谈话要注意做到“四个结合”:即与提高思想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认识统一到学校中心工作上来;与转变教风和师德建设、学风和品德建设相结合,积极引导师生党员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六有大学生”;与关心广大师生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相结合,帮助师生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与推动各部门(单位)实际工作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相结合,用推进各项工作的发展来检验谈心谈话活动的成效。

第十四条  谈心谈话要注意营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达到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效果。

第十五条  每一次谈心谈话都要做好谈话记录。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17/10/201710241207030906.doc

 

分享到:
【打印正文】